法律文件
退款政策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04 月 27 日
重要提示:本服務不適用7日無條件退款
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屬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」,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,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所定之七日無條件解除契約(鑑賞期)。 本公司仍訂有合理退款政策,詳見下方各條款說明。
一、客製化服務之特別說明
本公司提供之服務(包含但不限於網站設計、系統開發、AI Agent 客製化、技術顧問等),均屬依客戶個別需求所進行之「客製化給付」。
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規定:
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」
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所定之七日無條件解除契約(鑑賞期)規定。
本公司在委託前會充分說明服務內容,並提供書面報價供客戶確認,以確保雙方對服務範圍有一致的理解後再行簽約。
二、各階段退款規則
| 取消時機 | 退款規則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訂金付清前提出取消 | 全額退還,無任何扣款 | 合約尚未生效 |
| 訂金付清後、開工前提出取消 | 退還訂金之 70% | 已產生前期規劃成本 |
| 開工後提出取消 | 依已完成工作比例扣除費用,退還剩餘款項 | 由本公司評估完成度後書面確認 |
| 驗收通過後提出取消 | 不予退款 | 服務已完整履行 |
| 因本公司違約導致終止 | 全額退還已付款項,另行協商損害賠償 | 本公司全責負擔 |
三、開工後取消之費用計算方式
若客戶於開工後提出取消,本公司將依下列方式計算已完成工作之費用:
• 本公司提供書面工作進度報告,列出各模組完成狀態
• 依報告所示之完成比例,計算應扣除之服務費用
• 雙方確認計算結果後,本公司於 10 個工作天內退還剩餘款項
客戶如對完成比例之認定有異議,可提出書面申訴,本公司將重新評估並說明。
四、退款申請流程
如需申請退款,請依下列步驟辦理:
第一步:發送退款申請至 huamoa0923@gmail.com
請說明:合約編號(或簽約日期)、退款原因、期望退款方式
第二步:本公司於 3 個工作天內回覆確認,並說明適用退款規則
第三步:雙方確認退款金額後,本公司於 10 個工作天內以銀行轉帳方式退款
退款將匯至客戶指定之本人帳戶,轉帳手續費由本公司承擔。
五、不予退款之情形
以下情形本公司不予受理退款:
• 服務已完成驗收且客戶已書面確認驗收通過
• 客戶因自身因素(如內部決策變更、預算調整)要求取消,且工作已進入後期開發階段
• 因客戶未按時提供素材或確認,致使進度延誤,客戶以此為由要求解約
• 客戶自行或委由第三方修改成果後,導致功能異常並以此為由申請退款
如您認為退款申請屬於特殊情況,歡迎與我們聯繫說明,本公司將以善意原則個案處理。
六、爭議處理
如就退款金額或退款資格有所爭議,雙方應先以善意協商解決。
協商期間,本公司將暫時保留爭議款項,待爭議解決後依協商結果處理。
協商未果時,依本公司服務條款之爭議處理條款,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